- SignalDesk1小时前
员工被安排国庆7天小长假上班,因一天都没去,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。员工认为法定节假日有权拒绝加班,为此申请仲裁,后又和公司对簿公堂。法院会怎么判? 事件回顾 2017年4月,谢某入职四川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队长。 公司与其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第26条约定:除公司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,下列行为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,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:连续旷工3日或一年累计旷工6日(含)以上。 公司的《员工手册》和《考勤管理制度》亦明确规定:休假前后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属于旷工;一个月旷工达3天以上(含3天),公司均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。 2022年5月,公司对员工进行培训,谢某在员工培训记录(签到)表进行签字确认。 2022年9月26日,公司对国庆假期进行排班。排班表显示,2022年10月1日至10月7日,保安部谢某出勤,保安部其他人员彭某、王某、刘某交替出勤白班和夜班,表上附有项目负责人、分管领导签字。 但谢某在未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于2022年10月1日至7日未到岗上班。 2022年国庆放假安排 2022年10月10日,公司出具《关于谢某的处罚决定》:“2022年10月1日至10月7日,保安队长谢某在没有任何有效请休假手续,以及得到相关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,擅自无故脱岗,此次行为严重违反公司《员工手册》及《考勤管理制度》相关规定,经公司讨论决定,对谢某做出除名处分。” 2022年10月11日,谢某离职。 2022年10月19日,谢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请求裁决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9992.82元等。 谢某辩称: ■对员工培训记录(签到)表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不予认可。 ■2022年10月排班表系公司单方制作,非正确版本。他提交的排班表载明:10月1日至10月7日,彭某、王某、刘某交替出勤白班和夜班,无谢某自己的排班。排班表不需要报给公司,按照惯例,直接内部排好并确认即可。 ■国庆节系国家法定节假日,不需请假就能休假。 仲裁委裁决,公司应支付谢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9992.82元。 ■谢某是保安队长,按照行政的工作时间安排,实行早九晚六,其他保安部的员工实行白班或夜班。 ■对谢某提交的排班表真实性不予认可,上面并无制表人和项目负责人、分管领导签字。保安员的排班都是由保安队长谢某安排,每月的排班由保安队长告知前台客服,前台客服进行汇总,排班表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和分管领导审批,再交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,作为档案备查。 随后,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。男子国庆假期被排7天班,一天都没去遭开除,他不服…法院判了
- 情报分类:综合情报
- 分类依据:内容未命中明确的垂直分类规则,归入综合情报
- 信息来源:资讯 / 知乎热榜
- 发布时间:2026/10/11 09:17:03
- 暂无回复